--以下是我去年發生的車禍紀錄-撞我的人我並沒有要求賠償 沒想到一年後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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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20 22:47
玩了半天風浪板 從福隆騎車回永和 在106公路上

一部瑞芳農會的九人座車 突然無預警的右轉

我的摩托車在他的右邊 立刻就貼了上去

整個人 車 在箱型車的邊邊門上 摩擦 滾動 我還一邊叫喊著

怎麼不打方向燈~~~~~~

從燈字開始 我原本貼著 車邊的左肩和車把 慢慢和廂型車分開

左腿 被壓在摩扥車下摩擦著 摩擦著地面

燈字一斷 我剛好躺在 摩拖車和廂型車之間

慢慢站起來 動動左腿 沒有什麼大礙 ----只有左腿和左手擦傷

面積最大的 是小腿外側的一片手掌大的地方

表皮磨光 露出白色的真皮

膝蓋下方 腳背上方 左手肘 都有比50元硬幣稍大的模糊血肉

天啊 ~~ 我上一次騎摩托車出事---有受傷--- 是 19年前 被計程車擦撞

這一次 撞我的車變大了-----

對方擺出低姿態 我只是一直說著

你們毀了我的休假 原本剩下的十天 都可以用來 玩風浪板的

------當然 我說完了氣話 發洩完情緒 之後還是要騎車回台北

婉拒了任何的賠償 甚至連駕駛的名字都不想問

但他們要了我的電話 姓名

我 只要求一個簡單的包紮

讓我能 繼續騎上90分鐘 平安返家----

剛進門 手機就響起

是農會的主管打來表達歉意

身段依然柔軟 我跟之前一樣 表示算了 自認倒楣

主管似乎很想要做點什麼 問我的住址 我婉拒

他表示 過幾天再打給我-----我還是婉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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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 優碘一直上不去傷處 只好去掛家醫科

醫生說 兩天不能跑步 不能碰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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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如果再慢一點 應該不會 出這個車禍

也幸好 不是在騎單車時發生的

否則 應該會更慘

真是老天保佑

這次受傷 提醒我以後騎車應該要更小心

-----我承認 我騎車很快就是了

雖然對方的錯誤 是車禍主因

但是 我其實有機會避免的

只要慢一點 或者 那時 不是剛好要超車------------

二天不能運動

我可能會因此沒命的

-----結果 竟然有了回應
------------------2008-04-22 22:41:28------------
司機~~
沒想到在半年後意外地看到你的日誌!!
非常抱歉~~因為我一時的疏忽沒注意到後方的車況而造成你的受傷!!
祝一切順心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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